公告日期:2026-04-25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三星医疗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5年度履职
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溪红女士、段逸超先生及董事沈
国英女士3名成员组成,经公司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溪红女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会议时间 会议事项及审议议案
2025 年 1 月 13 日,董事会审计 1、关于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
的审阅意见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
2、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 3、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4、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5 年度期货与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7、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1 日, 董事会审计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2、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 1、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三、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的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
各项业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
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所包含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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