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3 16:19:40 股吧网页版
北元集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2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3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45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7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48
议案九: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0
议案十: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4议案十一: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5议案十二: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4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89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9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事先准备并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 2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6、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7、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