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职,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开展以下监督工作: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要求,对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的资质条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从工作能力、工作规范性、职业操守等方面对上年度审计服务进行客观评价,认为天健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本行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监督情况
(一)加强审计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天健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方案的汇报,就审计工作范围、总体审计策略、审计工作安排等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天健事务所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并及时、准确、客观出具审计报告。
(二)召开无管理层参加的专门会议。与天健事务所就重大审计问题、重大调整事项等深入交换意见,为天健事务所独立、客观实施
审计,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审阅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适时了解天健事务所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大型企业集团风险审计力度等工作建议,定期审阅外部审计报告,发表专业意见,审议了 2025 年第一、三季度财务报表、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监督天健事务所独立、客观执业,对天健事务所定期开展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聘用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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