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H股公告-变更香港法律程序代理人及办事处地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且表明不會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導致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Sinotrans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98)
變更香港法律程序代理人及辦事處地址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
券上市規則第 19A.13(2)條和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第 16 部所規定,因工作
調整,本公司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權代表變更為高若惟女士。此外,本公司於香港之辦事處地址將變更至中國香港葵青區青衣航運路 38 號,招商局物流中心 13 樓 A。
上述變更均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承董事會命
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李世礎
北京,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張翼(董事長)、高翔、楊國峰、羅立、余志良、黃傳京、許克威、龔衛國,以及四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小麗、甯亞平、崔新健及崔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