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同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调研,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为高级会计师,于1983年参加工作,拥有30余年经济管理工作的经验。于2016年3月加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HK01339和SH601319),历任中国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审计部副总经理(正职级)、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资深专家兼副总经理、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2328)职工代表监事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2024年6月,本人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6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通过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问询沟通等方式,对议案背景和决议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会议中,认真听取汇报,从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并就关注的问题提出质询及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在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9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薪酬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票期权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事项。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关联交易等事项。
2025年,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特别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内外部审计工作,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本人参加了年度、中期报告沟通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年审重点关注事项、报告复核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提出建议和意见,确保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出席股东会、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和其他董事和管理层一起,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公司日常履职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并积极开展调研,包括中国外运战略客户部、外运华南、外运东北、运易通及REITs项目等,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2025年,本人工作时间超过15日,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勤勉尽责、审慎决策,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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