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1:06:33 股吧网页版
中国外运: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6-007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以及 4 家合联营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信
贷类担保不超过 107.45 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为合联营公司提
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包括授信类担保和融资类担保,下同)不超过 10.72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有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不超过 4 亿元,为合
联营公司提供的经营类担保不超过 1.5 亿元;合计对外担保预计金额不超
过 123.6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95%。除上述
担保预计外,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为 5 家全资子公司的场站、仓库或
房屋租赁等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为 9 家全资子公司和 1 家
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期货交割库业务提
供无固定金额的资质类担保(简称:2026 年度担保预计或本次担保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需要出
具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
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为 123.67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 46.6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合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 2 亿元;此外还提供无固定金
额的担保。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审批程序

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提高经营及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以“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1、金融信贷类担保

(1)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不超过107.45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43.12 亿元。
(2)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合联营公司提供的金融信贷类担保不超过10.72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2 亿元。

(3)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有效期内滚动循环使用。

2、经营类担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合联营公司的场站、仓库、房屋租赁等业务提供经营类担保。

(1)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有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不
超过 4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经营类担保不超过 3.5 亿
元。

(2)预计为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1.5 亿元。

(3)除上述担保预计外,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 5 家全资子公司的场站、仓库或房屋租赁协议等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经营类担保。

3、资质类担保

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下属 9 家全资子公司(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中国外运东北有限公司、青岛中外运供应链公司、青岛中外运智慧物流公司、中外运物流广西有限公司、中外运物流(云南)有限公司)及 1 家控股子公司(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上期所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国际能源交
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郑商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期所等期货交易所的集团交割业务及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包括对被担保方开展的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或集团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无固定金额的全额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被担保方与上述期货交易所相应集团交割业务及期货交割库业务协议的存续期间(包含双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