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1:06:43 股吧网页版
中国外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 2026-005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外运)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翼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12 人,亲自出席董事 11 人;董事高翔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委托董事长张翼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票 12 票,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票 12 票,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包括:

(一)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 2025 年
末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5 元(含税)。如在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实际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同意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后续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票 12 票,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杨国峰先生、罗立女士、余志良先生和黄传京先生因在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票 8 票,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申请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包括:

(一)同意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十年;同意可根据需要为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措施安排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决议案授权期间,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在决议案经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当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并在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处理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项:

1.决定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品种、金额、利率、期限、评级、担保等增信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选择及委聘合资格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委聘承销机构、信贷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有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报告、发售文件、信托合同、资产转让协议、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4.就债券类融资工具申请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办理一切必要的备案及注册,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向中国相关机关递交申请文件,并取得批准(如需要),及其对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要求做出必要修订;

5.就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