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18:44:24 股吧网页版
浙文影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瑜)

2024 年度,作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瑜女士,1978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
导师。历任浙江大学影视艺术与新媒体学系主任、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院长助理,现任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专长为媒体融合、传播伦理和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管理等,具有丰富的媒介咨询和影视策划经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分会常务理事,视听传播学会副秘书长、浙江省纪录片协会副秘书长等学术兼职。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举行股东大会完成董事换届选举产生。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了任职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存 在缺席、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资料,问 询相关事项并确保任职期内公司召开的会议符合相关程序且合法有效。在召开会 议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对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了任职期内召开的全部会议。
本人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对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议,审议事项及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序 专门会议召 召开时间 涉及事项 意见
号 开的届次

第七届董事

1 会第一次独 12 月 27 日 1.《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 同意
立董事专门 交易的议案》

会议

2.提名委员会
序 专门委员会

号 会议召开的 召开时间 涉及事项 意见
届次

第七届董事

1 会提名委员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会第一次会 4 月 10 日 议案》 同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的有关事项进行妥善沟通。在年度报告审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完成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意见与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及时关注上证 e 互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