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 16,000 万元 29,243.92 万元 是 否
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5,247.76 万元 是 否
2.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05,400(含本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69.6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鹿港乐野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分别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8,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授信业务项下,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最高本金余额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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