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雷宝)
2025 年度,作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守忠实与勤勉义务,积极掌握公司运营及发展动态,依托自身专业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出席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雷宝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政
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大财经委特聘专家、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进浙江省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历任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院长,现任浙大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中国国资国企研究院执行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理论与政策、绩效评价、投资效率、生态环境治理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浙江省重点和重大招标项目、浙江省哲学社科项目、浙江省财政厅重大委托课题以及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等 10 多项,在财税管理、投资效率、环境治理等方面有丰富经验。现任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等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股东大会)。本人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不存在缺席、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
本人严格遵循勤勉尽责原则,于会前主动了解并审阅决策所需材料,就相关 事项进行必要问询,确保会议程序的合规性与有效性。会议期间,本人对所有议 案进行全面审阅,积极参与审议讨论,基于专业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会议。
本人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事项及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序 专门委员会
号 会议召开的 召开时间 涉及事项 意见
届次
第七届董事
1 会审计委员 3 月 25 日 1.《2025 年度审计监督计划》 同意
会第七次会
议
第七届董事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会审计委员 4 月 9 日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会第八次会 3.《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 4.《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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