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进
一步规范了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2025 年 12 月 5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估后认为,天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继续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6 年 1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参加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阶段沟通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 2025 年度审计项目团队关于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及相关书面材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总体审计计划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年度审计工作的统筹落实与顺利开展。
3.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审计进度以及年度审计重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督促天健客观、公正、及时地做好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4.2026 年 3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参加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完成阶段沟通会,听取了天健 2025 年度审计项目团队关于2025 年度审计工作整体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计意见,针对审计过程中提请关注的关键事项及相应建议已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初稿的内容表示认可。
5.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审查与监督职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审计期间与审计项目团队保持密切沟通,有效保障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准确。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履职,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作用。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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