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乔万里)
2025 年度,作为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守忠实与勤勉义务,积极掌握公司运营及发展动态,依托自身专业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通过出席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乔万里先生,1981 年 5 月出生,民革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杭
州中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股东大会)。本人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全部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不存在缺席、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
本人严格遵循勤勉尽责原则,于会前主动了解并审阅决策所需材料,就相关 事项进行必要问询,确保会议程序的合规性与有效性。会议期间,本人对所有议 案进行全面审阅,积极参与审议讨论,基于专业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亲自 出席了报告期间召开的全部会议。
本人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事项及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序 专门委员会
号 会议召开的 召开时间 涉及事项 意见
届次
第七届董事
1 会审计委员 12 月 5 日 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同意
会第十三次 议案》
会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 专门委员会
号 会议召开的 召开时间 涉及事项 意见
届次
第七届董事 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1 会薪酬与考 12 月 5 日 年度业绩(绩效)考核责任书的议 同意
核委员会第 案》
五次会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中公司股东的问询内容,注重
参与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结合自身
法律专业知识,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的同时,也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线上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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