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7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9678 证券简称:东湖高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东湖高科:重大事
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已于2017/2/28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7
年3月13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于2017
年3月27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于2017
年4月10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于2017
年4月11日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6)、《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拟由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于2017年5月5日公布了《关于拟由境外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于2017年5月8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公告编号:2017-024
自停牌以来,东湖高科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止目前,东湖高科已经与交易对方在价格、方式等要素达成一致意见,该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重大事项的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8日复牌。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恢复转让申请表(或重大资产重组恢复转让申请表);
(二) 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绍兴东湖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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