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5-068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 2025 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80,000份,行权期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
年 2 月 7 日止。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 年第二季度,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激励对象未行权。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亦出具
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上海医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19]297 号),
原则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公司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5、2020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年 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6、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登记工作。
7、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
查,同意确定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为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8、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了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的登记工作。
9、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
关联董事左敏先生、李永忠先生及沈波先生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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