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各项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林钢先生、陈辉胜先生、李贻斌先生担任,其中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独立董事林钢先生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会计师代行会计工作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 2025 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 2025 年半年度会计报表的议案》《公司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2025 年 9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6.2025 年 10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议案》《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充分评估并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严谨、公允、客观的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需求。
2.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信永中和提供服务的情
况良好,且愿意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 年 3 月 14 日,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审阅,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2025 年半年度会计报表、2025 年第三季度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