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建依女士: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8年获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晋升为教授。曾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吴建依女士还担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具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16次。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未提出过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会议
16 16 13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2025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4次会议、审计委员会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各项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发挥专业优势,努力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参加年度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审计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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