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国核建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力,法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宝钢股份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及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仲裁员等。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审议通过66项议案;召开4次股东会,审议通过18项议案。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3次,参加董事会7次,审议并表决通过63项议案,于董事会听取8项专题汇报,进行4次董事会专题学习;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议案等资料,会议期间,认真听取经理层就有关议案的汇报,独立、客观、审慎的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表决,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2025年8月27日,由本人作为召集人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4项议案,包括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高管薪酬、工资总额等;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5项议案,
审议董事、高管人选。
(三)现场工作及调研、学习情况
1.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调研活动2次,先后赴江苏南京、江苏苏州、湖北武汉等地,深入成员单位及项目建设现场,实地了解生产经营、项目实施、改革发展等情况,全面掌握基层实际、精准研判发展痛点,为科学履职与审慎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在湖北武汉中核二二调研期间,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建议中核二二坚持聚焦主业、精准发力,避免业务布局“眉毛胡子一把抓”,立足企业自身禀赋与战略定位,深耕核心赛道,着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以专业化能力塑造特色业务品牌,不断提升细分领域核心竞争力与行业话语权;稳妥推进国际业务发展,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聚焦高质量、价值型增长,重点防范境外政治动荡、法律合规、地缘环境等各类风险,严守风险底线,确保在风险可控、效益可靠的基础上实现海外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
在江苏苏州调研中核华兴苏大附二院项目期间,建议中核华兴坚持并坚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立足自身专业优势与行业经验,聚焦政局稳定、政策友好、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充足的重点国别与区域实施精准布局;积极稳妥“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优先深耕核电工程、高端基础设施建设等核心优势领域,着力打造标杆示范项目。同步健全海外项目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地缘政治、合规管理、履约安全等关键风险防控,稳步提升全球化经营能力与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努力在全球市场树立专业可靠、品质一流的企业品牌形象。
2.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25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组织的常态化专题学习,及时跟进学习2025年全国“两会”精神、新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重要内容,持续夯实履职基础、提升专业能力,为依法独立履职、科学审慎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不断强化履职支撑与服务保障力度。
公司专门建立独立董事履职台账,全程规范记录履职事项,切实尊重并认真吸纳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确保独立意见得到充分重视与有效落实。经理层坚持定期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重点工作,及时通报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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