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Metallurgical Corporation of China 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1618)
章 程
2008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010 年 6 月 29 日经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11 年 6 月 17 日经 201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4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14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5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15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17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18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19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21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23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24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仅供识别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发起方式设
立,于 2008 年 12 月 1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5716X。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
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Metallurgical Corporation of China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 28 号中冶大厦
邮政编码:100028
电话号码:010-59869999
传真号码:010-59869988
第五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人选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确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前述人员均有权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并承担相应义务。
在不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