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聯 席 公 司 秘 書 變 更
與
豁 免 嚴 格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3.28條 及 第8.17條
聯 席 公 司 秘 書 變 更
中 國 冶 金 科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宣 佈,
由於本公司的現有公司秘書服務供應商的合約到期,伍秀薇女士(「伍女士」) 已辭任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聯席公司秘書」),自2026年3月30日起生效。
常 琦 先 生(「常 先 生」)仍 為 其 中 一 名 聯 席 公 司 秘 書。
伍 女 士 已 確 認,彼 與 董 事 會 概 無 意 見 分 歧,亦 無 與 彼 辭 任 有 關 的 事 宜 需
提 請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及 本 公 司 股 東 垂 注。
董 事 會 並 宣 佈,朱 璧 敏 女 士(「朱 女 士」)已 獲 委 任 為 聯 席 公 司 秘 書,自
2026年3月30日 起 生 效。
常 先 生 與 朱 女 士 的 履 歷 詳 情 載 列 如 下:
常 琦 先 生,1974年9月 生,中 國 國 籍,無 境 外 居 留 權,現 任 本 公 司 副 總 經
濟 師、董 事 會 秘 書、總 法 律 顧 問、聯 席 公 司 秘 書、聯 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上 市 規 則」)第3.05條 項 下 所 規 定 的 本 公 司 授 權 代 表(「授 權 代 表 」)。常
先 生 歷 任 中 國 五 金 礦 產 進 出 口 總 公 司 法 律 部 業 務 科 副 經 理,中 國 五 礦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部 門 副 經 理、部 門 經 理,中 國 五 礦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金 信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中 國 五 礦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秘 書 兼 秘 書 部 副 總 經 理 兼 中 國 金 信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中 國 五
礦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秘 書 部 常 務 副 總 經 理 兼 中 拓 工 程 發 展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2017年1月 至2018年6月 任 中 國 五 礦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兼
董 事 會 秘 書,2018年6月 至2018年8月 任 中 國 五 礦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2018年8月 至2025年3月 任 中 國 五 礦 香 港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總 經 理;
2025年3月 起 任 本 公 司 副 總 經 濟 師,2025年4月 起,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秘 書、
聯 席 公 司 秘 書 及 授 權 代 表;2026年2月 起,任 本 公 司 總 法 律 顧 問。常 先 生
大 學 畢 業 於 對 外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國 際 經 濟 法 專 業,獲 得 法 學 學 士 學 位,在
職 就 讀 於 北 京 大 學 經 濟 法 學 專 業 研 究 生 班,獲 得 法 學 碩 士 學 位,是 國 際
商 務 師。就 其 歷 任 董 事 會 秘 書 職 位,常 先 生 的 主 要 職 責 包 括:(i)組 織 董
事 會、董 事 會 專 門 委 員 會 和 股 東 會,審 議 有 關 通 知、議 程 和 會 議 記 錄,
並 監 督 會 議 記 錄 的 保 存;(ii)制 定 及 檢 討 公 司 有 關 企 業 管 治 及 內 部 控 制
的 內 部 規 則 及 程 序;(iii)參 加 與 管 理 人 員 和 員 工 合 規 相 關 的 內 部 培 訓;
及(iv)管 理 公 司 信 息 的 披 露。
朱 女 士 為 方 圓 企 業 服 務 集 團(香 港)有 限 公 司 助 理 經 理。朱 女 士 在 公 司 秘
書 領 域 有 逾7年 的 經 驗。朱 女 士 為 特 許 秘 書、特 許 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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