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6
合并资产负债表 7 - 8
合并利润表 9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 12
公司资产负债表 13 - 14
公司利润表 15
公司现金流量表 16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7 - 18
财务报表附注 19 - 167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一、 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国务院国资委”)于 2008年6月 10日出具《关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并境内外上市
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528 号)批准,由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联合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钢铁”,原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
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北京市,国务院国
资委为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本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人民币 13,000,000 千元,每股面值 1元。本公
司于 2009 年 9 月 14 日向境内投资者发行了 3,500,000 千股普通股(A 股),并于 2009 年 9 月 2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本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16 日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H 股)2,610,000
千股,并于2009年9月24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在 A 股和 H 股发行过程中,中冶集团和宝武钢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将国有股合计 350,000 千股(A
股)和261,000千股(H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其中根据《关
于委托出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持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的函》,由本公司在
发行 H 股时代售社保基金会所持有的 261,000 千股(H 股)。上述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人
民币 19,110,000千元。
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冶金科
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4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 1 元的普通股(A 股)1,613,619 千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
股本增至人民币 20,723,619千元,中冶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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