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冶”、“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就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
2025 年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嘉宁先生、周纪昌先生、刘力先生及周国萍女士,由独立董事吴嘉宁先生担任召集人。
2025 年 3 月 12 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周纪
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纪昌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满 6 年,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变更为:吴嘉宁先生、刘力先生及周国萍女士,由独立董事吴嘉宁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职责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具体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财务主要控制目标,监督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公司财务工作;
(二)审议公司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三)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对公司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五)审议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规划、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主要控制目标;
(六)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
(七)监督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指导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八)审议内部控制评价部门拟定的评价工作方案,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就有关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层的反馈进行研究;
(十)审议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审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十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
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十三)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十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确保内部和外部审计的工作得到协调,确保内部审计功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位,以及检查及监察其成效;
(十五)审议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规定或建议的涉及审计委员会可行使的其他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有关原则及守则条文中建议的职权)。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7次,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会议审议和讨论事项19项,内容涉及历次定期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聘任等事宜,并多次与审计机构就定期财务报告的审计、审阅工作进行沟通,完成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情况的审查并对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价;通过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情况、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方案、内控与风险管理检查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汇报的方式,履行内控与风险管理职责,审查公司设立的意见反馈渠
道,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担保计划及利润分配等事项,并对如何发挥好内控与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决策、管理、经营等各环节的辅助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未收到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举报材料。
各位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出席)
吴嘉宁 9 9
周纪昌 1 1
刘 力 9 9
周国萍 9 9
(一)关于对审计机构的选聘、监督、评估、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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