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更 改 在 香 港 接 收 法 律 程 序 文 件 及 通 知 之 代 理 人
中 国 冶 金 科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 会(「董 事 会」)宣 布,自2026年
4月29日 起,王 琦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香 港 法 例 第622章《公 司 条 例》第16部 所 规
定 代 表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接 收 法 律 程 序 文 件 及 通 知 之 本 公 司 授 权 代 表(「文
书 收 发 代 理 人」), 而 杨 永 林 先 生 已 获 委 任 代 替 王 琦 先 生 出 任 文 书 收 发
代 理 人。杨 永 林 先 生 於 香 港 代 表 本 公 司 接 收 法 律 程 序 文 件 及 通 知 的 地
址 为 香 港 湾 仔 港 湾 道1号 会 展 广 场 办 公 大 楼32楼3202室。
承 董 事 会 命
中 国 冶 金 科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琦
联 席 公 司 秘 书
北 京,中 国
2026年4月2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陈建光先生及白小虎先生;
非 执 行 董 事:郎 加 先 生 及 闫 爱 中 先 生(职 工 代 表 董 事);以 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刘 力 先 生、吴 嘉 宁 先 生 及 周 国 萍 女 士。
* 仅 供 识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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