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7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6.63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6.61元/股(含)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6月16日(2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三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并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嘉泽
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4 亿元(含)且不低于 2.2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 6.63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预案之日 2026 年 1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1 月 30 日、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2)、《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0)。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根据《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16日(2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6.6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6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904,291,418 股×0.02 元)÷2,912,823,018 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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