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69 号《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
具 体 回 复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
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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