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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20:40:41 股吧网页版
嘉泽新能: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

为满足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荣源)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嘉益荣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向嘉益荣源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前述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年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每笔借款自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 12 个月,且每笔借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协议有效期,借款协议有效期系自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借款协议项下借款根据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3 次,金额
为 24,225 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嘉益荣源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为嘉益荣源提供财务资助。

嘉益荣源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泽博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博阳)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共同投资设立,由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嘉泽博阳、金元荣泰本次不向嘉益荣源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向嘉益荣源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嘉益荣源就借款事项签署了《借款协
议》。

被资助对象名称 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20,000 万元(公司向嘉益荣源提供财务资

资助金额 助的累计余额不得超过该额度,该额度可循

环使用)

资助期限 12 个月

□无息

资助利息 有息,年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

担保措施 无

□有

(二)内部决策程序

鉴于嘉益荣源小股东之一金元荣泰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且其未按投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嘉益荣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波先生、吴春芳女士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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