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责任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合营企业聊城润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润嘉,公司间接持有其50%的股权)。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聊城润嘉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合营企业聊城润嘉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为聊城润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聊城市中支行)进行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人民币430
万元。
该笔固定资产贷款额为860万元,由借款人聊城润嘉的间接股东昌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各提供50%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公司按50%的持股比例对860万元中的43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有反担保,由聊城润嘉的直接股东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聊城润嘉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三届十六次
董事会、三届十一次监事会、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1 月 24 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
(三)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宁
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113)。
二、担保责任解除情况
日前,公司与工行聊城市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解除协议》,双方同意解除之前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起,原合同不再履行,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担保责任解除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聊城润嘉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4 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 1,308,659.07 万元,占公
司 2025 年末净资产的 164.53%,均系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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