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71716 证券简称:良友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良友正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6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因公司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采用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在资产负债表中删除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其
公告编号:2019-006
整合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在资产负债表中删除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其整合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以及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在利润表“财务费用”下新增“利息费用”与“利息收入”项目,分别反映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确认的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3.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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