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志权
2025年,本人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认真履职,通过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切实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简历如下:
目前担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3至2019年期间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
从事香港执业会计师约35年,自1992年至2013年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顾问,在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方面具有广泛经验。本人拥有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除获得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经本人对独立性情况的自我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事前沟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本人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全面风险管理、重要制度修订等方面的事项。2025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薪酬 关联交易控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 制委员会 专门会议
2/3 13/13 5/6 6/6 8/9 4/4
注:1.会议出席情况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议案,及时、有效地沟通所关注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职能,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本人高度重视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与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度、季度商定程序及新增服务范围的事先批准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公司业绩发布会,认真听取公司境内外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召开的专门会议,与董事长和其他独立董事从宏观形势、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和看法,并对公司关注低利率环境下的风险变化、重视员工权益以及抓住老龄化机遇等方面提出了有建设性意义的观点和看法,向公司董事长就“十五五”时期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调研,分别就上海市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另类投资整体情况及科创基金投资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实地考察了公司在沪不动产投资项目和科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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