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翟海涛
2025年,本人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认真履职,通过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切实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简历如下:
现为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创始合伙人之一。2015年至2025年任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至2009年在高盛集团工作,曾任董事总经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
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1995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纽约)副代表;1990年至199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工作。获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学位、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除获得独立董事薪酬以外,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的任何管理职务。经本人对独立性情况的自我评估,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事前沟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本人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全面风险管理、重要制度修订等方面的事项。2025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与资产
关联交易控 独立董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负债管理委
制委员会 专门会议
员会
3/3 13/13 4/6 7/8 8/9 4/4
注:1.会议出席情况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议案,及时、有效地沟通所关注事项,进一步了解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职能,监督内部审计功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本人高度重视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监督外部审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与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事先沟通会议,讨论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听取审计师关于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阅情况的汇报,并对外部审计师年度、季度商定程序及新增服务范围的事先批准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公司业绩发布会,认真听取公司境内外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工作的具体情况
2025年,本人参加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召开的专门会议,与董事长和其他独立董事从宏观形势、业务发展、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观点和看法,并对公司在资负联动管理、投资队伍建设与激励等方面提出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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