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6 20:39:02 股吧网页版
长城汽车:H股公告-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 城 汽 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333(港幣櫃台)及82333(人民幣櫃台)

(1)(i)股東週年大會

(ii)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及

(iii)A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

之投票表決結果

(2)選舉董事、委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

(3)委任總經理



(4)股息派發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於
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河北省保定市蓮池
區朝陽南大街 2122 號保定愛情城酒店會議室召開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
(「股東週年大會」、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H 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及A
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A 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連同股東週年大會及 H股股
東類別股東大會,統稱「會議」)的投票表決結果。提呈的決議案已獲出席會議
的本公司股東(「股東」)正式通過。

有關會議所審議決議案的詳情,股東可參閱本公司發出的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4 日(星期四)的股東週年大會通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H 股股
東類別股東大會通告(「H 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通告」)及通函(「通函」)。
除本公告文義另有所指外,通函所界定詞彙在本公告具有相同涵義。
1. 會議召開及出席情況
(i) 會議召開情況

會議於 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在中國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朝陽南大街
2122 號保定愛情城酒店會議室舉行。會議由董事會召集,由執行董事魏建

軍先生主持,執行董事趙國慶先生、李紅栓女士,職工董事盧彩娟女士,非
執行董事何平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樂英女士、范輝先生及鄒兆麟先生出席
會議。會議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會議並無否決或修改決議案,亦無提呈新
決議案進行表決。

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網絡投票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
交易系統進行,由本公司 A股持有人(「A 股股東」)參與。
(ii) 會議出席情況
(i) 股東週年大會出席情況

董事會主席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已送達全體股東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建
議決議案,而股東已以投票表決方式批准有關決議案。

於股東週年大會股權登記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8,553,416,671 股
( 包 括 6,234,640,671 股 A 股 及 2,318,776,000 股 H 股 ) , 其 中
11,080,000 股 H 股為公司回購及作為庫存股份持有。上述 11,080,000 股 H
股庫存股份不計入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年度股東會並於會上就各決議案投票
的股份數目,且並無就該等股份行使任何投票權。因此 8,542,336,671 股股
份(包括 6,234,640,671 股 A 股及 2,307,696,000 股 H 股)(不包括上述
11,080,000 股 H 股庫存股)乃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就
決議案進行表決贊成或反對。

持有 6,056,690,412 股(包括 5,305,183,752 股 A 股和 751,506,660 股 H
股)具投票權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 70.90%)的股東或其委任代
表已出席該大會,符合中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組織章程(「公司章程」)所規
定會議法定人數。

除放棄表決權的股東外,股東於股東週年大會就任何建議決議案的投票並無
受任何限制。
(ii) H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出席情況

董事會主席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已送達本公司全體 H 股持有人(「H 股股
東」)之 H 股股東類別股東大會通告所載建議決議案,而 H 股股東已以投
票表決方式批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