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75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6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587.6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0.38 元/股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薪酬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25年10月28日-2026年4月2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确定本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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