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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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333(港币柜台)及82333(人民币柜台)
公告
建议采纳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建议采纳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26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议及通过了相关议案,建议采 纳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待本公 司股东特别大会以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後方能生效。在本公司召开股东特 别大会以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本公司可能会应中国 及╱或香港监管机构的要求,修改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香港上市规则》涵义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公司发行新A股,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7章第 17.02至17.11条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本公司重大附 属公司的董事或总经理属於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上述人士参与2026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构成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2(3)(a)条,向关连人 士授出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的限制性股票,可获得全面豁免遵 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召开,以待股东考虑并酌情批准(其中包括)建 议采纳2026年A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本 公 司 将 按 照《 香 港 上 市 规 则 》及《 公 司章程》的规定於确定股东特别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後,向股东寄发股 东特别大会通告、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载有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 款进一步详情的通函。
建议采纳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一)制定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基於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构建创新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赋予
激励对象权利义务,将有效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夥人」的转变,
要把「做工作」变成「干事业」,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奋斗者和
事业带头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具体来
讲,本激励计划的推出具有以下目的:
1、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 术( 业务 )骨干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凝心聚
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效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保障「利出一孔,力出一孔」,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
展。
2、 通过设定挑战性业绩目标,压力与动力并存,不仅有助於提升公司
竞争力,也有利於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创造更
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3、 有利於吸引和稳定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通过全面的、精准
的覆盖高价值岗位及关键人才,满足公司对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
才的巨大需求,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
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本激励计划坚持以下原则:
1、 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2、 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公司不以强行分配
的方式强制参加激励计划。
3、 利益共享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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