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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03 09:47:59 股吧网页版
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9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的数量: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拟回购数量不低于 1,100 万股(含)且不超过 2,200 万股(含),最终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实际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与实际回购价格确定;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相关人员及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坚定信心与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市场信心,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具体内容实施如下: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9/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9/25,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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