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1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旗滨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提前赎回“旗滨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间
113047 旗滨转债 可转债债券停牌 2025/11/28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 日
赎回价格:101.1737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12 月 3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市后,距离 11 月 27 日(“旗滨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 8 个交易日,11 月 27 日为“旗滨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1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2 月 2 日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市后,距离 12 月 2 日(“旗滨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11 个交易日,12 月 2 日为“旗滨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旗滨转债”将自 2025 年 12 月 3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1 提请投资者注意区分“可转债债券停牌”与“可转债转股停牌”:2025 年 11 月 27 日为
“旗滨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旗滨转债”将实施债券停牌,届时
持有人无法通过二级市场进行“旗滨转债”交易;2025 年 12 月 2 日为“旗滨转债”最后一个
转股日,自 2025 年 12 月 3 日起“旗滨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旗滨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43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1.1737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提醒“旗滨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7.06 元/股),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旗滨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旗滨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旗滨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旗滨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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