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3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背景
(一)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注册资本变动
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期间,连续21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43元/股)的130%(含130%,即7.06元/股),满足“旗滨转债”赎回触发条件。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行使“旗滨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截至2025年12月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可转债赎回事宜,“旗滨转债”已摘牌。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共有1,494,047,000元(14,940,470张)“旗滨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275,136,965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将导致公司股本、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公司股本由2,683,516,763股增加至2,958,653,72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83,516,763元增加至2,958,653,728元。股本、注册资本变动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二)适应最新监管政策法规要求和公司治理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
1、2025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2、为进一步聚焦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凸显科技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驱动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助力新质生产力打造,推动公司在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及新兴业务布局等领域实现持续突破,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将“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创新发展委员会”。
根据监管政策法规的变化,结合公司治理及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对照国家及监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内容,结合公司治理需要
和战略发展需求及股本变动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351.6763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5,865.3728万
元。 元
2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68,351.6763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295,865.3728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八十七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第八十七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涉 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涉
3 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一)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 股份比例在30%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
...... 事的。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 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
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 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
合理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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