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9/26,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9 月 25 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9.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862.62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675%
实际回购金额 19,998.2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87元/股~7.43元/股
截至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
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上限,本次回购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 年 9 月 25 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预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即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本次拟回购资金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或超过)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自经营管理层作出终止回购方案决定之日起,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终止,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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