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出资额较低,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出资额不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 本计划系由公司与拟参与本计划的员工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共同协商确定,是一种股权投资行为,属于民商事活动,与员工的劳动报酬无关,本计划的实施与执行均应遵守《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约束。
3、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 本计划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合计不超567人,其中参与2026年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22.04%。
5、 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本计划规模不超过 5,354.9220万股,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 16,332.5121 万份,
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6,332.5121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6、 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1月11日以及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4月21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扣除已使用股份后的余额)。截止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余额为 5,417.1274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1.8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公司回购的股份不超过 5,354.92 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1.81%,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本计划的购买股票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参考公司前几期员工持股计划定价惯例以及股权激励的相关定价规则,2026年计划的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3.05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3.05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2.95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2026年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2026年计划认购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 本计划的存续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解锁并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可自行提前终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9、 本计划的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10、本计划的归属考核期为2026年度,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根据两个层面的考核情况确定各持有人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含基本的财务指标和综合调节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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