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0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齐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提前赎回“齐鲁转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
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113065 齐鲁转债 可转债债券停牌 2025/8/11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赎回价格:100.7068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8 月 14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8 月 8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8 月 8 日(“齐鲁转债”最后交
易日)仅剩 20 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8 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8 月 13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8 月 13 日(“齐鲁转债”最后
转股日)仅剩 23 个交易日,2025 年 8 月 13 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齐鲁转债”将自 2025 年 8 月 14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齐鲁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 5.00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合计人民币 100.7068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
损失。
特提醒“齐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转股或卖出交易,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有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自 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4 日期间,
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齐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转股价格由 5.14 元/股调整为 5.00 元/股)的 130%(含 130%),
已触发“齐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齐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齐鲁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齐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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