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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进忠)

作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进忠,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河北银行学校教师;河北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副主任、讲师,办公室主任、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河北保定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处长,总行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北京管理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0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经上交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保持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
审议通过 68 项议案,听取 20 项议案;召开股东会 2 次,审议通过
16 项议案,听取 2 项议案。本人亲自参加董事会 8 次,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2 次,没有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 年,公
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8 次,审议通过 60 项议案,
听取 17 项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亲自参加委员会 1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亲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向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人员了解相关信息,在会议审议过程中进行询问并提出意见建议。在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经审慎考虑,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有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本人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并定期听取执行情况。主要建议发表情况如下:一是加强零售风险管控,严把客户准入关,做好零售风险处置化解。二是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做好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加大清收激励
力度。三是评估关税贸易战对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的影响,适时调整授信政策,做好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监测与管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内审部就审计工作重点领域、内审人员和队伍建设、内外审计协同等方面进行沟通;定期审阅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定期审阅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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