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6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6 - 2025/6/9 2025/6/9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4 月 1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475,151,360 股扣除回购账户 124,611,522 股后 2,350,539,8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共计 1,410,323,902.8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
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回购股份数后的股份数2,350,539,838 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350,539,838×0.6÷2,475,151,360 =0.57 元/股。
②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7)÷(1+0)=(前收盘价格-0.5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6 - 2025/6/9 2025/6/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
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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