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6-02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0.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审计,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
净 利 润 为 231,312,162.02 元 。 母 公 司 2025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656,397,413.82 元,母公司年初盈余公积余额为 3,266,405,723.15 元,
已超过注册资本的 50%,2025 年不再计提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相关条款,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
东派发现金股利。以 2026 年 4 月 20 日股本 2,469,363,915 股,扣除回
购专户 132,213,291 股后剩余 2,337,150,62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 共计 140,229,037.44 元,占当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 60.62%,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并参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至 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条款,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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