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1-2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过中国平煤神马集 1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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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10A011508号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平煤股份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410A01981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平煤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5 年度通过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平煤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平煤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平煤股份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平煤股份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此件仅用于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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