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19
公告编号:2016-004
证券代码:430080 证券简称:尚水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7号昊海大厦303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兆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90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76%。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6-004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蒋水冰先生为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发展需要,能够更好的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现提名蒋水冰先生为公司董事,蒋水冰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其任职有助于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蒋水冰先生简历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附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0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本次任命董事事宜修改《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第 105 条:“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一人。”
拟修改为:《公司章程》第 105 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901,7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党路、陈烁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尚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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