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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21:46:23 股吧网页版
中国建筑: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或“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
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
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
计 15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为第六年,符合相关年限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根据经审计的 2025 年度中国建筑合并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内实体机构的税前利润覆盖率为 97.6%、营业收入覆盖率为 93.8%、总资产覆盖率为 88.9%,其中,由安永华明审计的组成部分占比分别为83.7%、64.5%和 67.2%。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审阅安永华明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认为安永华明具备法定资格,能够在中国大陆和相关地区及其他国家、地区开展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其过往承担
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能够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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