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梁维特)
2025 年,本人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维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委员,“三边委员会”亚太地区中国组成员,博鳌亚洲论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澳门委员会主席、咨询委员会成员,MOTA-ENGIL 葡萄牙莫塔集团独立董事等。2020 年11 月起任国际科技与创新论坛大会执行主席,2021 年 3 月起任国际金融论坛(IFF)副理事长, 2024 年 8 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国宝有限公司董事,
2025 年 2 月起任 Bo Go Mo Limited 董事,2025 年 5 月起任 Huge Profit Asset Limited
董事,2026 年 1 月起任博鳌亚洲论坛高级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完全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在中国建筑履职 110 天(其中参加会议 94 天,外出调研
15 天),积极主动融入公司改革发展,逐步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对中国建筑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本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主动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加强战略规划与执行落地、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战略与投资 提名 薪酬与考核 审计与风险
专门会议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梁维特 20/20 14/14 3/3 2/2 7/7 1/1
(二)其他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还主动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文件、听取专题汇报、重视与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内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全面有效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本人注重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扎实做好董事会会前沟通,
针对重大决策事项,董事会推行独立董事专题沟通会议机制,打造预先沟通、相互启发、化解分歧、凝聚共识的平台,全年出席独立董事专题沟通会 13 次,研究议题 30项,有效促进决策质量提升。报告期内,本人与董事长、总经理就共同关注的问题深入交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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