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6 年修订草案)
(2007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2026 年*月*日公司 2026 年第*次股东会修订)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规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
确保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障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
则》)、《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规定》)、《中国建
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
理办法(2021 版)》等。
1.3 适用范围
1.3.1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均应按本规
定进行审议、披露和管理,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
市规则》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除外。
1.3.2 公司与本规定第 2.1.2.5 条、2.1.2.6 条所列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
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1.4 主要应对的风险及合规管理要求
避免因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明确、定价不公允,审批程序不合规、不
完善,披露不完整,关联人报备不齐全、程序不规范等,产生损害其
他利益相关者利益、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对关联交易双方造成不
利影响等方面的风险。
1.5 内部控制要求
1.5.1 基本原则
1.5.1.1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1.5.1.2 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1.5.2 审批要求
1.5.2.1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和交易
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易的必要性、
合理性和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重点关
注是否存在交易标的权属不清、交易对方履约能力不明、交易价格不
公允等问题,并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
行审计或者评估;
1.5.2.2 关联交易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范围和程序进行审批,严禁越权审批。1.5.3 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披露交易信息。
1.5.4 持续管理要求
1.5.4.1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
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
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
件;
1.5.4.2 公司应当建立关联交易档案和台账,定期与关联人核对,正确填报关
联交易报表,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
1.5.4.3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关联交易报表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分析、报告,
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1.5.5 禁止性规定
1.5.5.1 公司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以任
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1.5.5.2 预算外、未获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得擅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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