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9 18:27:01 股吧网页版
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会议须知......2
会议议程......4
会议议案......5
1.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2.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
议案......7
3.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7:00 之前
到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 1 号院 1 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 A 座 12 层董事会
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应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9:45 前到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
园 A 座 806 会议室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10:00 会议开始,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签到登记即终止,未在 10:00 前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不能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在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7:
00 之前到股东登记处提前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会议通报股东姓名,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会议不能满足所有想要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股东可在会后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五、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公司律师监票。
八、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0:00 开始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审议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宣读表决结果

(六)宣读股东会决议

(七)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股东会决议

(九)宣布会议结束

会 议 议 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举王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任期一致。王小军先生简历请详见本会议资料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王小军先生简历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