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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8:53:42 股吧网页版
明泰铝业:明泰铝业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承揽、论证、规划、实施和监控,公司各有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应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五条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
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六条 除公司章程或公司另有规定外,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的权限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除“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第四条第(二)项至第(四)项以外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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