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0 18:54:06 股吧网页版
明泰铝业:明泰铝业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开展铝板带箔及铝型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生产原材料铝锭产品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且产品销售采取“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原则,铝锭价格大幅波动会对公司经营和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控制采购成本,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控制运营风险,保持公司盈利稳定。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交易类型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订)》第四十六条中的(一)至(四)项。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制定了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作为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办理流程、报告制度及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订)》及公司期
货交易管理制度,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建立汇报和内审机制,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应事先向相关业务部门报备,公司业务部门在发现交易计划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及时通知公司暂停执行,并同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提请召开董事会审批新的授权。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积极规避相关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