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在 2025年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就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人员构成及变动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赵引贵女士、
周晓东先生、马星星先生组成。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式成立,由赵引贵女士、周晓东先生、化新民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担任。
(二)工作制度建设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修订完善,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会议制度、工作流程等核心内容,为审计委员会规范履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履职工作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二、年度会议召开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采用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召集、通知、表决、记录等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和建议
2025 年 4 审议: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同意
月 22 日 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
-2027 年)>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的议案》。
2025 年 6 审议:《关于聘任孙军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
月 17 日
审议: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25 年 8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同意
月 22 日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2025 年 10 审议:《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新 同意
月 17 日 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5 年 10 审议: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 24 日 2、《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 12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同意
月 19 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重点履职工作情况
(一)财务信息与定期报告审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中期报告、季度报告进行全面
审阅与事前核查,重点关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执行、财务数据真实性、披露完整性及重大交易事项处理,认为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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